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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招录公告

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检察新闻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尊重领导,服从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近三年来在《广西日报》《河池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者不限专业;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种办公应用软件;

4.有文秘、新闻工作经历以及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文章数量较多者优先;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为聘用工作人员支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总额每人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差旅补助等待遇按东兰县统一规定执行,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五)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东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文章复印件(或电子网页),近期全身生活近照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以上材料发送到招聘邮箱(dl6322296@126.com)或直接送达(邮寄)到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02(地址和邮编附后)。面试当天,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到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复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工作情况给予一定薪酬,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询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六、联系我们

联系人:廖宁

联系电话:0778—6329228,15977833007

通讯地址:东兰县东兰镇新城路180号

邮编:547400

东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0日

附件:东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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