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工作安排,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理论考试已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本次面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2.笔试个人原始成绩及加分成绩请于2024年11月1日9: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一)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5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1号楼1515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须交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获得加分的,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2.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入围人员中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于面试当日持《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安排若遇特殊情况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5.其他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及后续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8-86581413。

附件:

2.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二).xlsx

附件:1.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一).xlsx">附件:1.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一).xlsx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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