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2023年南雄市坪田镇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蓝小兰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田镇人民政府反映(受理地点: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邮编:512400,电话:0751-377200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序号

录用单位

招考职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准考证号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综合
成绩

总成绩
排名

1

坪田镇人民政府

南亩镇人民政府1名、坪田镇人民政府1名、百顺镇人民政府1名四级主任科员以下

60600022365005

蓝小兰

大学本科

管理学学士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11061502110

81.45

81

81.225

2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