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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评审工作力量,促进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筹建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现就专家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从业人员;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从事职业能力建设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其中,推荐人选身份为国家公务员的,推荐方向仅可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培训机构质量监督和评估。

二、工作内容

(一)参与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工教育、职业培训、 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培养和评选项目等工作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

(二)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评审、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项目评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世赛基地推荐遴选、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和题库等基础建设以及竞赛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参与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的质量督导和评估,开展相关工作领域的课题调研。

(四)参与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等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运行情况考核评估。

(五)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结合实际,对专家按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评审、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项目评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及质量评估、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技工院校管理、培训机构质量监督和评估等7个领域进行分类管理。

三、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应择优进行遴选、推荐。原则上每户单位7个领域各推荐3-5人。同一推荐人选可申报多个专长领域,不重复占用推荐名额。

四、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满足基本条件和推荐领域专业条件,并在推荐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

(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关心关注辽阳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发展,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职,并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管。

3.从事推荐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政策,熟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

4.一般应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推荐人员身份为国家公务员的,一般应为乡科级正职(含)以上人员。对技术技能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或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业绩突出,以及在世赛、国赛、省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一般为前三名),可适当放宽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及年限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1.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领域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作为牵头人高质量完成相关领域课题研究。

2.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评审领域推荐人选应熟悉项目建设和后期管理工作,着重推荐已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核心管理人员、已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创人及熟悉相关工作的财务审计专业人员。

3.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项目评审领域推荐人选应在推荐领域具有较高建树、突出成果和较高威望。取得一定层级荣誉称号,包括但不限于“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辽宁工匠”“辽宁省技术能手”“辽阳工匠”等。

4.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及质量评估领域推荐人选应熟悉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累计鉴定2000人次以上。

5.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领域推荐人选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市级及以上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命题、执裁等工作经验;本人或其培养选手在世赛、国赛、省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具有丰富的世赛等技能竞赛基地管理经验。

6.技工院校管理领域推荐人选应深刻把握技工院校办学宗旨,尊重技工院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熟悉技工院校审批设立规则和规范化运行管理等情况。

7.培训机构质量监督和评估领域推荐人选应熟悉基层职业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熟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组织实施和培训补贴申领业务经办流程,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熟悉财务审计专业人员。

五、 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竞赛成绩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送至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后组织专家开展考核评议,进行复核,填写《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一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复核通过人员按程序纳入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

(三)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选聘条件的自动退出,适时选聘补充新专家。

(四)已入选辽宁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和已入选我市推荐到省专家库名单人员将自动进入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积极报名,并对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确保专家填报信息完整、准确,不缺项、漏项,切实把德行优良、热爱职建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选推荐上来。本次专家遴选将和已聘专家梳理同步进行,请相关单位对已纳入辽宁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专家资格条件进行重新核实并填写《已入库专家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相关工作应于3月22日前完成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报送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丹

联系电话:0419-2123481

电子邮箱:2446429259@qq.com

附件:1.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

2.辽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汇总表

3.已入库专家情况汇总表

附件1.2.3.docx">附件1.2.3.docx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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