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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招聘托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人

安远县卫生健康总院妇幼保健院区

公开招聘托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我县公办托育服务中心投入运行,根据托育服务中心开班及发展需要,经研究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托育(婴幼儿照护)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志从事婴幼儿照护工作;

4.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及技能要求;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托育机构的人员;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名与托育机构有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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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工作职责

负责县托育服务中心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地点

县第一、第二、第三托育服务中心。五、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8:00-12月10日下午5:3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总院妇幼保健院区行政办公室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一)面试

1.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综合素质能力。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有异议,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岗位待遇

1.按总成绩排名根据综合评价择优聘用。所设岗位一经聘用,一律服从安排。

2.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招聘咨询电话:15970762289 0797-3755153

安远县卫生健康总院妇幼保健院区

2024年12月5日

中心简介

#1第一托育服务中心(公建公营,县第一妇幼保健院运营)


地点位于县第八幼儿园南侧,规划道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5.5亩,建筑面积3799.81㎡。开设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共150个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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