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名额:业务类岗位1名,综合类岗位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4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必备的业务技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经发布公告、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用。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分值比重各占50%。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报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工作日有效):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安市青莲西路176号)。

3.现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填写完毕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原件1份(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考核计分表》(详见附件4);《证明》(详见附件5);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1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4.网络报名渠道(休息日正常报名)

(1)根据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详见附件3)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报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考核计分表》(详见附件4);《证明》(详见附件5)。请考生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发送至邮箱3185905899@qq.com。

5.联系方式:邓老师 0826-266353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1.考核。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满足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同时据实填写附件(4)并提供佐证资料。计分项根据附件(4)由应聘者在“自评栏”据实打分,最终得分以“审核栏”得分为准。

2.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考核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体检、政审

(一)考核、面试成绩确定后及时分别公示考核及总成绩,接受竞聘人员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总成绩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出具体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合格后及时组织政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补录及待遇

(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话:0826-2663536)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正式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试用期转正后,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含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享有国家规定的保险及年终考核奖金。具体待遇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所交材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xls">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docx">附件3:《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docx

附件4:《考核计分表》.docx">附件4:《考核计分表》.docx

附件5:《证明》.docx">附件5:《证明》.docx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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