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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用30位同志为普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精神,谢贤等30位考生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普宁市公安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普宁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17号。

附件: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第二批)

普宁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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