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清远市公安局关于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一次第二批)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考生郭晓晴(身份证号码后6位:260327)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

联系电话:0763-3463839。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4年3月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