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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藤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二)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活动策划、拍照录像、图文影音编辑等,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三)负责策划并执行新媒体平台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工作需要发送各种推文内容;

(四)负责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五)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时掌握检察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宣传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三)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摄影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8法律法规有规定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参照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核定。

外出差旅补贴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及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五、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准备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网上报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藤县人民检察院邮箱:txjcyzg7296598@163.com。现场报名地址为藤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06室,现场接收纸质版材料。

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联系电话:0774-7296598。

六、其他事宜

(一)初次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操作测试、面试的人员。岗位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藤县人民检察院其他岗位有编制外工作人员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操作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为1年。

(三)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未被列入操作测试、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院政治部联系。单位地址:藤县藤州镇政贤路169号,联系电话:0774-729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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