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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笔试、速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笔试、速录考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速录成绩

详见附件。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及速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直接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邹伊蒙、郑绮旋、王海静、赖心主、陈巽凯、张澜、朱金芳、陆佳栋、娄宁怡、竺晓琳、桂梦萱、宋都娟、周梦奇、李梦诗、司徒乐乐、马少垒、叶子靖、徐瑾、宋哲文、吴佳璐、俞嘉怡、张秋桐、冯程岑、潘旭栋。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招考公告》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兴宁东路568号)东南二门等候。

3、资格复审时间:3月12日(周二)13:3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需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87009330、87009331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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