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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用钟颖等9名同志为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递补)的公示

根据《化州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四条第五款第六之规定“本次招聘成绩有效期为1年,1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钟颖等9名同志进行了第二批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等程序,拟聘用为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人对拟聘用钟颖等9名同志为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化州市公安局辅警办或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时起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化州市公安局辅警办,地点:化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406室,电话:0668-7239016。

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化州市罗江南路11号,电话:0668-7359522。

附件:化州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递补)拟聘用名单.xls

化州市公安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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