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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公示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综合协调科,0577-89500507。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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