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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文学院2023年职员聘任工作小组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武汉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武大人字〔2001〕5号)和《武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7〕85号)精神,为严格职员评审程序,学院成立了文学院2023年职员聘任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各类职员的资格审查及单位评议推荐工作。聘任小组于2024年3月22日对学院申报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和民主评议,经无记名投票,现将推荐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申报职级

孙冬妮 事业五级职员

鄂茂芳 事业六级职员

郑艳明 事业七级职员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若有异议和问题,公示期间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院党政办(电话:68752117)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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