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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2〕47号)精神,在全市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全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续聘)工作于2024年1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统一开展;

2.根据《南昌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洪办发〔2021〕1号),少数涉改但尚未改革到位的事业单位,待改革完成后开展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续聘)工作;

3.各县区、市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202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续聘)工作。

4.按照《关于下放县区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期续聘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61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自主开展所属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期续聘工作。

5.根据2022年10月份全市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完成第三批人员总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政策规定

1.对于取得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符合聘任条件的,按赣人社发〔2017〕44号、洪人社发〔2013〕438号等文件精神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2.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含援鄂医务人员)按赣人社发〔2020〕84号、赣人社字〔2020〕178号等文件精神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3.涉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南昌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洪办发〔2021〕1号)要求办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4.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精神在现单位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聘任起始时间一般为市职改办审批之日(聘任期满的,应及时办理续聘手续)。临近退休人员聘期(含续聘期)为市职改办审批之日起至退休当月止。

三、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用人单位根据洪府厅发〔2012〕47号(其中涉改单位须根据洪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续聘)工作方案,公布拟聘任的职数、岗位、竞聘条件。

2.个人申报。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拟聘任职数、岗位自主申报,参加竞聘。

3.单位推荐。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申报人选竞聘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4.公开展示。拟聘任人选须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方可被推荐上报。

5.审批备案。用人单位、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逐级审核拟聘任人选,并按要求递交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职改办)审批备案。县区人社部门按洪人社发〔2022〕161号文件要求对续聘人员审批备案。

四、有关要求

1.除涉改单位、调动人员外,全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续聘)工作统一于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底前聘任期满的,均统一于上半年集中办理续聘手续,下半年原则上不再受理续聘业务)。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地筹划好聘任工作。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竞聘程序开展续聘工作,并对拟续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职改办)或县区人社局专技股(县区职改办)审批后可续聘;基本合格的,予以低聘;不合格的,应予解聘。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必须严格政策规定,严密组织程序,确保聘任工作公正有序。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组织,并按要求一次性地提交完整有效的聘任审批备案材料。

联 系 人:舒琼

联系电话:0791-83884289

电子邮箱:1205056953@qq.com

附件:1.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范性材料

2.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人员汇总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1: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范性材料

附件2:南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人员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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