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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的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关于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的公告》要求,现将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体检入围人员请于4月8日下午5:00前将本人的《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拟聘对象政审考核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明细版)等材料原件交钖发集团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需调档函可到郧西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

(二)体检地点:钖发集团指定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现金300元(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30前到钖发集团一楼(和合路双子楼)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7.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

8.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且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提交申请,可在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按招录企业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郧西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1.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考察、体检拟聘对象政审考核表

附件:关于郧西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的体检、考察公告.docx

郧西县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

湖北钖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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