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4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咸宁市2024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咸人组文〔2024〕1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我单位“招硕引博”考试工作任务,公开、公平、公正、从优选拔人才,结合单位实际,现就我委所属单位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招聘岗位(岗位代码:A36)考试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讲话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考对象与招考岗位匹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定于4月18-19日(周四、周五),下午14:30-17:30。

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市城管执法委4楼404室。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证明)原件,2寸彩色登记照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现场资格审查由委人事科负责,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和第三方考务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邀请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和委机关纪委监督组织实施。试卷制作、考试组织等考务工作统一外包,试卷和答案由委机关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按照岗位要求统一制作。

2.笔试。时间定于4月20日(周六),上午8:00进行考前考生身份确认;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市环卫局10、11楼大会议室。

考场应于4月19日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布置和清查并粘贴封条;4月20日上午8:30方可打开。

试卷实行百分制评分,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为确保有效从优招聘人才,避免岗位浪费,笔试达到或超过3:1比例的,正常组织考试;如因考生临时弃考等特殊情况导致参加笔试低于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当天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考生及面试注意事项。

3.面试。时间定于4月21日(周日)9:00,上午8:00- 8:30进行考前考生身份确认,并宣读考生须知和相关纪律;8:30-8:45开始抽签,9:00开始考试。

地点见准考证。

考场应于4月20日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布置和清查并粘贴封条;4月21日上午8:00方可打开。

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为确保有效从优招聘人才,避免岗位浪费,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2024年4月20日(周六)20:00前,致电0715-8273590确认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致电的,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库;4月20日20:00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该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4.成绩确认。考生以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排名,按1:1进入考察对象名单,若综合成绩排名相同者,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四、其他事项

1.强化组织领导。人才引进工作事关市城管执法委人才队伍建设,此次“招硕引博”考试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组织协调,以及考务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考试过程中如遇突发性状况,由工作专班报请委党组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市委人才办。

2.强化考试纪律。此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由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承办第三方考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密组织。对市局参与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徇私舞弊、有失公允等现象发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考务保障。此次“招硕引博”考试的组织实施、后勤保障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委财务审计中心予以保障。

中共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