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交通辅警1 | 郭秀铭 | 男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大专 |
刘增幸 | 男 |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大专 | ||
郑华锦 | 男 | 洞头县职业技术中学 | 应用电子技术 | 高中(退伍军人) | ||
交通辅警2 | 许欣怡 | 女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金融工程 | 本科 | |
林晓艺 | 女 | 国家开放大学 | 行政管理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5日起到2024年4月27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7-5699601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电话:0577-63366036。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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