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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的公示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闽人发〔2006〕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薛凌倩等23名同志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予以加分公示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单位

单位代码

岗位代码

加分分值

加分项目

1

104013511102402

薛凌倩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104

01

3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社区计划)加3分

2

104013511103018

刘家星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104

01

5

大学生退役士兵,加5分

3

104023511103305

魏孝武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104

02

6

大学生退役士兵,加5分;

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1次,加1分

4

104023511103329

林晞婷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104

02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5

107023511101521

薛春花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2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6

107023511102815

陈若瑶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2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7

107033511101001

何强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3

10

大学生退役士兵,加5分;

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

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3次,加3分

8

107033511102411

高建辉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3

6

大学生退役士兵,加5分;

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1次,加1分

9

107033511101010

倪海龙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3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0

107043511102014

高媛婷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社区计划)加3分

11

107043511101226

黄荣艳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2

107043511100816

林娇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3

107043511102323

林丹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4

107043511103122

章诗琦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5

107043511100809

欧海青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6

107043511101615

李松伶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7

107043511101420

林曼如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8

107043511100118

李心怡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19

107043511103413

王阳虹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社区计划)加3分

20

107043511101113

曹思怡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4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21

107053511101311

吴绍芳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5

3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社区计划)加3分

22

107053511100707

林威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5

6

大学生退役士兵,加5分;

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1次,加1分

23

107053511102108

颜娜

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教育与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107

05

3

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加3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23165699。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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