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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延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批)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延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地点: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189号)。

集合时间:2024年1月23日(周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7:30之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按照《公告》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用现金8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五)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451-53018270

附件:1、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1、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附件2)">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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