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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第二批)共1人(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五楼,邮编:518000,联系电话:2778166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单位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我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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