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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阳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阳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5: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综合管理类(A类)75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75分;医疗卫生类(E类)67.5分,按照1:2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当出现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内容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指定链接(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EdI)重新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指定链接(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EdI)下载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http://www.chsi.com.cn);

(6)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9)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在资格审查时可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中应写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

(10)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提供。

注: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留2部联系手机号。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需考生本人签字)招考部门留存2份,原件查验完返给考生本人。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当日携带材料参加审查,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4.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该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现场出具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安排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500号)。

地图.png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00)

市直岗位:0419-4123684

辽阳县:0419-7777132

灯塔市: 0419-8583255

白塔区:0419-2356766

宏伟区:0419-5308218

太子河区:0419-4121503

附件1: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样表).doc

附件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样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样表).docx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6: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承诺书(样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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