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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2名,其中男、女性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2006年5月1日至1989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设备,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公安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8:00止。

2.报名地点: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黄南州同仁市迎宾大道延伸段,办公楼6楼619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电子版详见公众号)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

(4)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以体检机构确定的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政治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定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申请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73-8793141 0973-8793126

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1日

附件: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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