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关于广安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拟聘人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安市广安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实名反馈至广安区司法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信件寄至广安区司法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4号。

(二)电话方式反馈。监督电话:0826—2628831,联系人:潘灿。

(三)邮箱反馈:781160548@qq.com。

附件:广安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拟聘任名单.docx

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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