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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大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8点

地点:大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三楼大厅)

(二)体检标准和费用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按时在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8-10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体检当天不要化妆,不要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不要穿连体紧身衣、连体袜,不戴首饰,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4.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持体检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7.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8.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

(一)考察内容

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二)考察时间

考察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大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责任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档案的人员,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考生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357-3421543

附件:大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名单.xlsx

大宁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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