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庐山市招聘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现将市直岗位体检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有关事宜
(一)体检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对象
庐山市岗位递补拟入闱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8:30,8:5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265号)。
(四)体检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2-2666542
政策咨询电话:0792-2557923
附件:1.庐山市岗位递补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须知
本公告由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庐山市岗位递补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姓名 | 面试成绩 | 面试排名 |
1 | 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庐山市人民医院 | 中医妇科医生 | 20240886 | 郭友平 | 75.22 | 2 |
2 | 中共庐山市委组织部 | 市委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 | 综合管理岗 | 20240964 | 左珍珍 | 79.23 | 2 |
3 |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 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体育教师 | 20240722 | 肖海丽 | 81.5 | 3 |
4 |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 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数学教师2 | 20240728 | 章耀方 | 79.70 | 5 |
5 |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 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英语教师2 | 20240730 | 方徐荣 | 79.36 | 5 |
6 |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 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英语教师1 | 20240729 | 徐安澜 | 78.52 | 6 |
附件2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十、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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