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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朱毅宏等10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朱毅宏等10名同志系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经过个人总结、单位考核,学校同意朱毅宏等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转正后予以聘用,聘用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朱毅宏聘用音乐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刘耀华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王晓东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朱磊聘用美术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陈梦笛聘用设计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韩一冰聘用设计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张浩冉聘用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张帆聘用通识教育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梁杰聘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艺丽聘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工作人员,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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