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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的公告(第(4)号)

根据《潞州区2023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资格复审人选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按照具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有法学专业毕业的;具有政法、公安机关相关经历的”条件,优先聘用,如成绩并列选聘人员都具备以上条件,则加试一场笔试,笔试分数高者进入复审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要求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潞州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漳泽工业园区纬五路)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潞州区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须按照顺序装订(A4纸一式一份)。具体如下:

(一)《潞州区2023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二)《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同意报考表》;

(三)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四)户口簿(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在同一面上);

(五)毕业证书;

(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入口自行打印);

(七)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存档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并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察考核资格。

(三)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未按时参加复审或因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公告》精神,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355-2253210

附件:长治市潞州区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潞州区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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