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同意下达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乐编发〔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从“三支一扶”
2024-07-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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