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1月22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
2024-0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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