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和水平,完善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在全区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委农〔2023〕4号)要求,经
2024-0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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