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拟面向社会公
2024-02-2086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 公示期2024年6月24日——7月2日(7个工作日)。二、 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
2024-06-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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