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经新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0次
2024-0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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