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程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以下1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孙书婷公示期:2024年
2024-1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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