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4号)和《广东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粤药
2024-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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