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8人,其中招聘公益性岗位书记员2人,院内自聘书记员1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人和司机1人。一、公益性岗位书记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金昌市居民户籍,男女
2024-0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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